2006年3月,颁布《中国科学院章程》。《章程》共八章五十一条,包括总则、领导体制、中国科学院学部、组织管理、科技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附则。《章程》是中国科学院的“基本法”,也为我国国家科研机构建设提供有益经验,推动国家科研机构的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