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5月,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了谢希德等89名学部委员关于设立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的建议。同年11月14日,中国科学院正式颁布《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试行条例》,面向全国受理申请项目。1982年3月2日,正式成立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科学基金的评定及管理事务,首任委员会由卢家锡任主任,严东生、谢希德任副主任,委员会由23位学部委员组成。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的建立,为基础研究管理体制的改革进行了探索,为推行基金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了“对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工作,逐步试行科学基金制的方针”。1986年1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标志着国家科学基金制度及其管理部门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