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为加强学术领导,中国科学院颁布《中国科学院研究所学术委员会暂行组织规程》,要求所属研究所应设置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在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任务为讨论研究所科学工作的基本方向,审查研究计划与科研干部培养计划并督促其执行;审查研究所的科学工作报告与总结讨论并评定研究所内研究人员的重要科学论文与著作;检查科研成果的应用与推广并向院务常务会议或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初步审查并通过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及研究人员的升级定级;审查对科学工作者的优秀科学工作的奖励。